復位、固定、功能鍛煉和抗骨質疏鬆治療是治療骨質疏鬆性骨折的基本原則,理想的治療是上述四者的有機結合。在盡可能不加重局部血運障礙的前提下將骨折復位,在骨折牢固固定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妨礙肢體活動,早期進行功能鍛煉,使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復均達到比較理想的結果。同時合理使用抗骨質疏鬆藥物,以避免骨質疏鬆加重或發生再骨折。
因骨質疏鬆性骨折多見於老年人,故其整復和固定應以方法簡便、安全有效為原則,以盡早恢復傷前生活質量為目的,應盡量選擇創傷小、對關節功能影響少的方法,不應強求骨折的解剖復位,而應著重於功能恢復和組織修復。對於確需手術者,要充分考慮骨質疏鬆性骨折骨質量差、愈合緩慢等不同於一般創傷性骨折的特點,可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使用特殊內固定器材,如鎖定加壓鋼板、粗螺紋的螺釘、膨脹型髓內釘、具有特殊涂層材料的器械等;②使用應力遮擋較少的器材,減少骨量的進一步丟失;③采用特殊的內固定技術,如螺釘固定時穿過雙側骨皮質,增加把持力;④采用內固定強化技術,如螺釘周圍使用骨水泥、膨脹器及生物材料強化;⑤骨缺損嚴重者,可考慮采用自體或異體骨移植以及生物材(骨水泥、硫酸鈣等)充填;⑥視骨折的牢固程度,酌情選用外固定。外固定應可靠,有足夠的時間,盡可能減少對骨折臨近關節的固定。
骨質疏鬆性骨折患者的康復治療既要遵循一般骨折術後的康復規律,又要考慮到該類患者骨質量差、內固定不牢固及骨折愈合緩慢的特點。強調早期進行肌肉的主動和被動鍛煉,盡早活動未固定的關節,盡量減少臥床時間。
椎體爆裂骨折若無神經壓迫症狀者,可采取非手術治療,主要措施為臥床休息2-3周,然後支具外固定3個月。椎體爆裂骨折若伴有神經壓迫症狀者,可手術行神經減壓、骨折復位、內固定及融合治療。椎體壓縮骨折應根據具體情況合理選擇非手術或手術治療。若椎體壓縮程度較小(高度丟失小於1/3)、疼痛不劇烈者,可采取非手術治療。對於椎體壓縮程度明顯(高度丟失大於1/3)、椎體後壁沒有破壞,或為多節段骨折、疼痛明顯、經保守治療效果不明顯者,可以考慮微創手術治療。
經皮椎體成形術和後凸成形術是目前建議采取的微創手術治療措施,可達到減輕疼痛、穩定脊椎、恢復脊柱生理弧度和早期活動等目的。經皮椎體成形術和後凸成形術,應在X線密切監視下進行,手術醫生必須經過正規培訓,手術技術規范化,避免發生骨水泥滲漏等主要併發症。對於多椎體壓縮骨折,需根據臨床具體情況選擇治療節段。
髖部骨質疏鬆性骨折主要包括股骨頸骨折和股骨轉子間骨折,其特點是骨折不愈合率高、股骨頭壞死率高、致畸致殘率高、康復緩慢、病死率高。
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可以采取非手術或手術治療。如果患者骨折移位不明顯或為嵌插骨折、或一般情況較差而無法耐受手術,可以采用非手術治療。非手術治療包括臥床、牽引(骨牽引或皮牽引)、支具固定、預防感染、營養支持等治療措施。在非手術治療期間,要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調整肢體位置和牽引重量,采取綜合措施防治呼吸系統、泌尿系統感染和褥瘡等併發症。手術治療包括外固定架、內固定、人工關節置換(人工股骨頭置換、人工全髖關節置換)等。
對股骨頸骨折,GardenⅠ、Ⅱ型骨折多采用經皮多枚空心加壓螺釘內固定,GardenⅢ、Ⅳ型骨折愈合率低,股骨頭壞死率高,內固定療效不確切,對年齡較大者可考慮人工股骨頭置換或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至於是選擇人工股骨頭置換還是人工全髖關節置換,主要根據患者的年齡、全身狀況、預期壽命、髖臼有無破壞而定。對高齡、全身情況較差、預期壽命不長、髖臼基本完整,可考慮行人工股骨頭置換,可縮短手術時間,減少出血,且高齡患者術後活動較少,基本能滿足日常生活的要求,否則可行人工全髖關節置換。
對股骨轉子間骨折,可切開復位內固定。內固定包括髓內固定和髓外固定,髓內固定系統包括Gamma釘、股骨近端髓內釘(PFN)、股骨重建釘等,髓外固定系統包括動力髖螺釘(DHS)、動力髁螺釘(DCS)、鎖定加壓鋼板(LCP)、髖部解剖鋼板等。可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及術者經驗選擇髓內或髓外固定。對於骨質量較差的患者而言,髓內固定更符合生物力學的要求。如患者系多發傷或全身情況較差,不能承受較大手術,可在局麻下進行閉合復位,外固定架固定,固定後患者可早期進行功能鍛煉。
不推薦將人工股骨頭置換或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作為股骨轉子間骨折治療的首選方案。對於股骨轉子間骨折為陳舊性骨折或同時伴有髖關節疾病,可考慮人工股骨頭置換或人工全髖關節置換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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