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診斷標準:收縮壓等於或高於140毫米汞柱和舒張壓等於或高於90毫米汞柱,可診斷為高血壓。家族中有高血壓病史者發病率較多,提示該病可能有遺傳因素。

  高血壓病人的生育風險:

  夫婦孕前長期服用降壓藥物:導致精卵質量下降,男性性功能下降。

  慢性高血壓合並妊娠對母親的影響:慢性高血壓最易發生的嚴重合並症是繼發性子癇前期、子癇和胎盤早剝,嚴重者出現HELLP綜合症。HELLP綜合症的孕婦可併發肺水腫、胎盤早剝、產後出血、DIC、腎衰、肝破裂,導致產婦死亡率增高。

  慢性高血壓合並妊娠對胎兒及圍產兒的影響:慢性高血壓合並妊娠導致流產、死胎、早產、死產、胎兒宮內發育受限和圍產兒死亡。

  剖宮率增高

  優生指導:

  女性患者應控制血壓平穩後再妊娠。一般認為嚴重慢性高血壓患者,高血壓合並糖尿病、心、腎或腎功能不全者或年齡大於35歲時不宜妊娠。

  孕期嚴密監測血壓波動情況,定期門診行產前檢查,密切監測孕婦自覺症狀、血壓變化、尿蛋白情況,檢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和胎盤功能。孕34周後每周行胎心監護,主要以臥床休息、低鹽飲食、鎮靜降壓治療為主,如發現子癇前期症狀,應住院治療。

  孕婦適合的降壓藥物主要有:甲基多巴、硝苯地平、拉貝洛爾、硫酸鎂,這些對胎兒無不良作用。盡量少用利尿劑,主要原因在於利尿劑會減少母體血容量,常伴不良圍產兒結局。 

(奧克斯關心您的健康:王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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