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鹽負荷試驗

  1977年由美國學者Lufl首先報道用於臨床研究,其基本方法是:於4h內靜脈輸注生理鹽水2000ml作為鈉負荷期,嗣後3天於低鹽飲食(10mmol/d)下,每天口服呋塞米,40mg,每8小時1次為減鈉期,觀察輸注生理鹽水前、後平均血壓的增幅值和減鹽後平均血壓的減幅值綜合判定是否為鹽敏感者。

  具體標準為:鹽負荷末的平均血壓較基礎血壓值增幅≥5mmHg或者減鹽期末的平均血壓較基礎值減幅≥10mmHg者即判為鹽敏感者,小於上值為鹽不敏感者,處於二者之間者為中間型。

  意大利學者Ferrucck,Galletti等隨後(1997)對前述方法進行了改良,將減鹽、縮容時間改為1天,飲食鈉攝入量仍為10mmol/d,呋塞米劑量改為37.5mg,分別於8am、2pm和8pm口服,測量次日晨8時的血壓為減鹽、縮容後的血壓,認為用這種方法在多數患者能夠確切地預測限制食鹽攝入後的血壓反應。

  我們近年來在臨床及基層流行病學調查中對前述方法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將縮容期移至靜脈鹽水負荷後即刻服呋塞米40mg,監測其後2h的血壓變化。

  凡鹽負荷後平均血壓的增幅與服呋塞米後2h末較服前平均血壓的減幅值之和≥15mmHg者即判為鹽敏感者。根據我們用改良的急性靜脈鹽水負荷與慢性鹽負荷試驗進行的對比表明,二者鹽敏感性檢出符合率為100%。

  2、慢性鹽負荷試驗

  多數學者均采用高鹽飲食期與低鹽飲食期相結合的慢性方法確定鹽敏感性。高鹽飲食期每天的鹽負荷量依據不同人群的飲食習慣,從180mmol到1600mmol不等,鹽負荷時間l周至數周不等。

  我們曾對23名血壓正常的志愿者進行了慢性鹽負荷試驗,在3天平衡飲食的基礎上高鹽期1周,每天鹽攝入量393mmol,7天低鹽期,每天鹽攝入量51mmol,按Sullivan推薦的標準,高鹽飲食期平均血壓較平衡飲食期增幅》5mmHg和(或)與低鹽飲食期平均血壓減幅之和≥10mmHg者判定為鹽敏感性;未逾此值者為鹽不敏感。

  我們發現,慢性鹽負荷試驗鹽敏感者血壓的明顯升高在高鹽飲食的第6天;而低鹽飲食期的血壓減幅反應則出現較快,89%的鹽敏感者在第3天。

  文獻資料表明,鹽敏感者在血壓正常人群中的檢出率15%~42%不等;高血壓人群為28%~74%。不同種族和人群鹽敏感性個體的檢出率不同,而且,血壓的鹽敏感性隨年齡增長而增加,特別是高血壓病人。

  過去幾年作者曾用口服鹽水負荷、急性靜脈鹽水負荷結合呋塞米利鈉、縮容及慢性鹽負荷等方法對不同人群進行了鹽敏感性測定。

  可以看出,在所檢測高血壓患者中接近60%為鹽敏感者,在血壓正常者中,成人為28.57%,青少年為33.33%。青少年者中的檢出率高可能與所選對象高血壓家族史陽性的比例高有關;在高血壓家族史陽性者中,包括高血壓及血壓正常者,鹽敏感性的檢出率在成人為65%,在青少年為45%。這一結果表明,我國北方漢族人群中鹽敏感者的比率比較高,特別高血壓家族史陽性者。

  3、血管的應激反應增強

  精神激發試驗和冷加壓試驗後血壓的增幅明顯高於鹽不敏感者,持續時間長。

(奧克斯關心您的健康:實習邱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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